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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網售中藥材觸法 中市食安處:最高罰200萬

隨著網路交易興盛與藥膳養生風潮盛行,不少民眾誤將中藥材當作一般食品販售,甚至透過社群平台、拍賣網站銷售,卻不知已觸犯《藥事法》。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指出,今年上半年已查辦9件網售中藥違規案件,提醒業者販售中藥材必須具備藥商資格並依法申請,否則恐面臨最高新台幣200萬元罰鍰。

食安處說明,依《藥事法》規定,中藥材及中藥藥品屬藥品管理範疇,必須經合法藥商於實體通路販售,不得在網路公開交易。統計今年上半年查獲的違規案件中,包含6件中藥材與3件中藥藥品,大多是業者為拓展業績,透過LINE群組、Facebook社團販售桃膠、細辛、杜仲、半夏等品項,經查證後全數依法裁處。

食安處呼籲,民眾若有中藥需求,應先諮詢專業中醫師,並在合法藥商購買,切勿為求方便從不明管道購藥。購買時應遵循「停、看、聽、選、用」五字原則——停止不當購藥、看病詢專業、聽取藥師說明、選購合法產品、用藥依指示——以確保健康安全。

此外,食安處將持續加強網路稽查,嚴格取締違規販售行為,並鼓勵民眾若發現疑似違規案例,可透過1999市民專線或衛福部檢舉管道反映,共同維護安全用藥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