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06
和美鎮犬隻成群遊蕩傷人 彰縣動防所介入並追究飼主責任
彰化縣和美鎮太平路近日發生犬隻成群遊蕩並造成民眾受傷事件,引發討論,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表示,為排除公共安全疑慮,已協助進行捕犬及後續運送作業,縣府也已啟動相關處置措施,並將依規定追究飼主管理責任,以維護民眾安全與社區安寧。
動防所指出,飼主家屬因無力自行捕捉及管理犬群,已請求政府協助捕捉,並同意將犬隻送往彰化縣流浪狗中途之家收容,後續將依《動物保護法》辦理不擬飼養相關程序,截至目前為止,已成功捕捉12隻犬隻,但仍有3隻在外逃逸,由於犬隻見人即逃,暫時無法近距離以吹箭方式捕捉,後續將由家屬借用誘捕籠持續進行誘捕。
動防所說明,該批犬隻原由一名年長婦人飼養,但婦人近日因病住院,其配偶無力照顧犬群,遂將原本長期以鐵鍊繫養於私人土地的犬隻放出,導致犬隻在外遊蕩,並陸續發生咬傷民眾的情形。動防所自2/23起多次派員前往現場稽查,並向家屬宣導《動物保護法》中飼主管理責任,要求妥善管理犬隻,然而期間仍陸續傳出民眾遭犬群咬傷,為降低公共安全風險,動防所會同和美鎮公所及清潔隊到場協助捕捉及運送犬隻。
動防所呼籲,飼主應妥善管理與照顧犬隻,避免放任犬隻遊蕩而造成傷人或公共安全問題,本案飼主管理責任部分,動防所已當場要求家屬限期完成犬隻寵物登記及絕育作業;另針對飼主疏於管理導致犬隻傷人情形,將依《動物保護法》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