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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中市中秋食安稽查 2業者標示不實各罰3萬元

中秋節將近,應景食品買氣攀升,台中市政府食品藥物安全處近日公布中秋專案稽查成果,共檢驗74件產品,全部符合食品安全規範。不過,西區兩家伴手禮業者因外包裝標示不實,已各遭裁罰新台幣3萬元,並限期回收改正。

食安處說明,此次專案重點涵蓋「月餅及餡料製造業」、「燒烤餐飲業」及「應景食品販售業」。其中,抽驗的50件月餅、肉品、蔬果、海鮮及相關食品,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乙型受體素、蘇丹色素及農藥殘留,結果均合格。另查核6家月餅及餡料製造業與30家知名燒烤餐飲業,共抽驗24件產品,檢測防腐劑與食品微生物,也全數通過,同時確認業者在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登錄、產品責任險及來源文件保存等方面均符合法規。

在標示查核部分,共檢視54件產品,發現兩項違規:一家業者在蔓越莓、無籽葡萄及黑糖檸檬產品上,以貼紙標示有效日期,未直接印刷於包裝;另一家蛋捲產品則出現營養標示字體小於2毫米,且成分未依比例排序,皆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食安處已依法各裁罰3萬元,並完成回收。

食安處提醒,完整包裝食品須標示品名、成分、食品添加物、營養資訊、製造或進口商資料、保存條件及有效日期,且內容須清晰正確。若未依規定標示,依食安法第47條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同時也呼籲民眾採買中秋食材時,務必注意五大原則:選擇正規通路、留意保存期限並妥善冷藏;料理前後勤洗手;生熟食材與器具分開處理避免交叉污染;以及徹底加熱食材,特別是海鮮、貝類與肉類需煮熟,才能有效降低食源性疾病風險。

食安處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不定期稽查與抽驗,確保市民飲食安全。相關稽查成果及業者檢驗報告可於「台中食藥安智慧雲–食安GIS專區」查詢,或電洽食安處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