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應近年來受到物價通膨及缺工影響,公車營運成本持續上升,台中市交通局表示,為提高整體公車從業人員待遇,讓大眾運輸服務更完善,台中市將調整公車「每車公里合理營運成本」調升6.62%,基本里程內「每延人公里運價」調升3.73%,公車票價則維持現行收費,並同步要求客運業者配合為公車駕駛加薪至少4000元以上,其他公車從業人員加薪逾2000元,鼓勵更多人才投入!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台中市自110年起推動市民限定市民專享的「雙十公車」優惠政策,至今已超過190萬人次綁卡,每年平均創下8000多萬人次的載客量,是台中市最便利的大眾運輸工具,近來全國出現大客車駕駛荒,影響專業交通人員擔任公車駕駛的意願,盧秀燕市長相當重視並指示交通局盤點客運業經營環境與駕駛員薪資待遇,以調整台中市公車基本運價及合理營運成本,實質改善大眾運輸業的勞動條件。
葉昭甫指出,台中市在112年曾調整過公車運價,並替駕駛員加薪4000元,加上這次調整一起計算,總共加薪至少8000元以上,希望調薪的好消息帶動駕駛員好「薪」情,透過提升整體從業人員的薪資福利,強化台中市公車服務品質,更歡迎有熱忱、有專業的駕駛長加入台中市大眾運輸服務的行列。
交通局表示,台中市自108年以來已針對公車基本運價及合理營運成本調整共3次,基本里程內「每延人公里運價」由2.571元調升至2.803元,調升幅度為9.02%,「每車公里合理營運成本」也從原本43.12元調整至51.19元,調整幅度為18.71%,本次調整措施,每車公里合理營運成本由48.01元調升至51.19元,調升幅度為6.62%;另基本里程內每延人公里運價由2.702元調升至2.803元,調升幅度為3.73%。
交通局進一步說明,此次由台中市公車公會及業者依實際經營現況評估「每車公里合理營運成本」及「每延人公里基本運價」,並由交通局依法審核定案,為了鼓勵大家持續使用大眾運輸系統,公車票價將維持現行收費,票價差額則由市府吸收,不增加民眾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