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0-09
育嬰留停可日請、家庭照顧假能時休! 新制2025上路
為協助勞工兼顧職場與家庭,勞動部將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放寬請假制度。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表示,未來勞工如遇子女需短期照顧,可改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若臨時出現保母請假或突發狀況,則可「時」為單位申請家庭照顧假,請假方式更加彈性。
目前育嬰留停申請以不少於30日為限,總額2年;新制上路後,勞工可在原申請期間內,以天數零星請假,每人最多30日、雙親合計可達60日,且仍可請領8成薪資補貼。家庭照顧假部分,現行每年最多7日,併入14日事假計算並不得影響全勤與考績;明年起可「以時計算」,如用完56小時家庭照顧假,仍可使用剩餘事假時數請假。
面對制度轉變,勞工局強調,除保障勞工權益外,也將提出配套措施鼓勵企業支持。政府將提供小型與微型企業經濟補助,勞工每請1日育嬰留停,雇主可獲1,000元獎勵金;同時規範勞工須於5日前提出申請,讓雇主有足夠時間安排人力。若職務代理人因支援產生額外工時,也將在避免過勞前提下給予加班彈性,平衡職場運作。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彈性請假制度可減少勞工因育兒或照顧責任而離職,實現「照顧不離職場」,同時有助企業留才、緩解缺工,達成勞資雙贏。相關資訊已公布於勞工局「就業平權網」以供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