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警察局偵破一起假借「保險互助」名義吸金案件,發現具幫派背景人士成立金○○公司,鎖定高齡、身心障礙等遭一般保險公司拒保族群,招攬會員投入資金,受害人數逾千人,涉案金額高達新臺幣1億餘元,全案經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已查獲多名犯嫌並聲請羈押。
警方指出,本案由具幫派背景的張姓男子設立金○○公司,並由同具幫派背景的吳姓男子出資擔任監察人,另由丁姓男子擔任執行長,負責經營「安心○○專案」等類似保險商品,公司以「免體檢、無年齡上限、終身保障」為號召,宣稱會員每月繳交3,600元,滿三年或六年即可分別獲得25萬元或33萬元身故互助金,或選擇退還110%所繳互助費,條件明顯與正常保險市場不符。
為快速擴張規模,該公司採取高額抽成制度,業務主任、經理及總監分別可抽成40%、50%至60%,以「後金付前金」方式運作,實際上形同龐氏騙局,警方清查,該公司共招攬會員約2,800人,吸收資金逾1億元,但未依法設立信託機制,所謂安定基金僅餘4,000餘元,大筆資金則私下流入張、吳等人帳戶,未依約專款專用。
專案小組進一步發現,犯嫌為規避金流查緝,刻意將資金大量提領為現金製造斷點,並對外謊稱專案具有專利或特殊保障以取信被害人,即便在檢警介入調查後,仍持續變換名目向會員收取費用,試圖勉力維持資金鏈。
警方蒐證完備後,於114年10月1日及11月19日同步搜索臺北市、新北市、彰化縣及高雄市等地,共計20處公司據點及相關人員住所,拘提張姓主嫌等9人到案,並查扣大量帳冊、契約文件、電子設備、存摺、金融卡、名錶及現金220萬餘元,同時凍結相關帳戶資金,並扣押土地、有價證券及車輛,查扣總額逾2,200萬元。
全案依涉嫌詐欺、違反保險法、銀行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張姓主嫌等4人,其中3人獲准羈押,另1人裁定交保,其餘犯嫌則分別以5萬至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刑事警察局呼籲,非保險業者違法經營保險或類保險業務,嚴重破壞金融與保險市場秩序。本案更顯示幫派勢力滲入保險互助市場,對社會危害甚鉅,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作為,維護金融秩序並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