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生育率再創新低,今年11月新生兒僅剩7946人,相比去年同期少了4611人,2025年新生兒總數甚至不到10萬人,少子化已成國安議題,政府持續調整勞動與家庭政策,以協助青壯年勞工兼顧工作與育兒需求,勞動部規劃推動「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方案,修正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放寬育嬰留停可改以「日」為單位申請,家庭照顧假則可按「小時」計算,相關措施將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正式上路。
南投縣社會及勞動局指出,現行制度下,勞工在子女滿3歲前,可申請最長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其中6個月可領取政府補助的8成薪資,新制實施後,勞工在原本可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期間內,可選擇改以「日」為單位提出申請,單一父或母最多可請30日,父母合計60日,並同樣可領取8成薪資補貼。
在家庭照顧假方面,現行規定為受僱者因家庭成員需親自照顧時,每年可請最多7天家庭照顧假,併入一年共14天的事假計算,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得影響全勤獎金或考績,115年起,家庭照顧假將開放以「小時」為單位申請,原則以每日8小時計算,全年合計56小時。若勞雇雙方約定每日正常工時低於8小時,則依實際工時換算;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每日正常工時為10小時者,則全年可請70小時,家庭照顧假時數用罄後,若仍有緊急需求,勞工可將尚未使用的事假改以小時計算請假,雇主同樣不得拒絕,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此外,為鼓勵雇主支持彈性育嬰措施,勞動部並公布「友善職場育嬰留職停薪獎勵雇主實施要點」。針對僱用員工未滿30人的小微型企業,若受僱者以「日」為單位請畢育嬰留職停薪,政府將按每人每日發給1,000元獎勵金,以補貼企業行政與人力成本,每名子女最多補助30日。
南投縣社會及勞動局長林志忠表示,少子化問題需勞工與雇主共同面對,期盼在努力工作的同時,也能兼顧家庭與生育的重要性。縣府將持續配合南投好孕卡、生育獎勵金等相關福利政策,營造更友善的育兒與就業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