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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台中育兒租金補貼放寬所得門檻 擴大支持租屋育兒家庭

為減輕租屋家庭育兒負擔並鼓勵婚育,台中市政府宣布調整「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申請條件,配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修正,同步放寬育兒家庭租金補貼所得限制,讓更多育兒家庭符合申請資格,符合資格市民可於115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表示,此次修正將申請者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門檻,由原本最低生活費3倍的4萬8,231元,提高至3.5倍的5萬6,270元,進一步擴大補助適用範圍。

市府指出,為協助租屋家庭分擔育兒支出,自112年起運用囤房稅稅收推出「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凡在台中市租屋且符合財稅規定的市民,每育有一名0至12歲子女,即可在公告年度內獲得一次性4,000元補助,補助子女人數沒有上限,即使承租社會住宅的家庭也可提出申請。

民眾可透過線上或書面方式申請辦理,申請人可至育兒租金補貼專區網站線上申請,或到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下載申請書,也可於上班時間至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臨櫃索取並遞交申請文件,或以郵寄方式提出申請。

市府表示,此次調整配合整體婚育政策推動,並溯自115年1月1日實施,目的在於擴大補助對象,讓更多育有子女或準備成家的家庭能獲得支持。

此外,已申請115年度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租金補貼的市民,無須重新提交完整資料。市府確認符合資格後,將寄發意願確認函,申請人只需以線上或紙本方式回覆申請意願,即可完成補貼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