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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六都首創! 中市試辦非現金車位15分鐘計費機制

為提升民眾停車體驗、減少短暫停車過度收費情形,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自6月16日起試辦「15分鐘為單位計費」機制,針對部分使用非現金支付的民營停車場推動新制,停車第1小時後,費用改以每15分鐘計算。目前共有5處停車場、131個停車格配合試行,成為六都首創。

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市府尊重民營市場運作,停車費率可在核定上限內自由調整,但為守護民眾權益,目前全市停車場核定上限為每半小時不超過50元。此次試辦新制,主要希望減輕短暫停車者的費用負擔。例如,傳統半小時計費制度下,若停車1小時10分鐘仍須支付2次費用;新機制則改為1小時10分鐘僅需支付「1小時+15分鐘」的實際時間費用,更貼近實際使用情形。

目前參與試辦的包括「城市車旅」於一中商圈、公益路、新光遠百、水湳園區等5處站點,未來將視民眾反應與業者參與意願進行滾動調整。

交通局也提醒,現有台中市登記之民營停車場超過600處、公有345處,民眾停車前應留意現場費率公告。若有業者違規收費,最高可處1萬5,000元罰鍰,並可能廢止營業登記,呼籲業者務必依法辦理,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