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人過馬路時,看到斑馬線綠燈快結束,會下意識加快腳步甚至小跑步通過。不過交通單位提醒,如果號誌已經開始閃爍或剩下時間不多,建議先停下來,等下一個綠燈再走,才能避免在車道上奔跑帶來的風險。在路口等候過馬路時,建議行人應站在人行道、騎樓,或距離路緣至少三步以上的位置,避免因大型車轉彎時的內輪差與視線死角,增加事故發生機率。同時,必須依照號誌指示,在綠燈或行人專用號誌亮起時再行通行。

行人若採「面對來車」方式行走,較能及時觀察前方車輛動態,遇突發狀況也較容易反應與閃避,有助降低事故風險。但無論行走方向為何,最重要的是隨時提高警覺,留意周遭車流狀況。也提醒行人應避免任意穿越馬路、穿梭車陣或邊走邊使用手機,並優先利用斑馬線、天橋或地下道通行。若於100公尺內已有設置行人穿越設施,仍違規穿越道路,依法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另一方面,也呼籲駕駛人,在路口、學校周邊或人潮聚集區域應減速慢行,隨時注意是否有行人準備穿越。依規定,車輛於行人穿越道前應與行人保持至少3公尺距離,並不得占用斑馬線,否則將依未停讓行人開罰。若駕駛未停讓行人,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3點;若因此導致行人受傷或更嚴重事故,罰則將大幅提高,甚至可能面臨吊扣或吊銷駕照。
過去有不少是汽車隔熱紙太暗,導致撞擊行人的案例。所以新車自115年2月28日開始實施強制納管,透光率部分,一般車輛(計程車除外)前擋風玻璃70% 以上(前擋自邊框上緣起15公分內皆可,但不得遮蔽行車視野輔助設備及主/被動安全防護系統),前側窗爲 A~B 柱間40% 以上,後側窗為 B~C 柱間與後擋不限制。隔熱紙新規定起因於行人安全考量,因許多汽車的前擋玻璃、前側窗透光率太低、駕駛看出去太暗,因而導致駕駛視線不良撞上行人。

合格的隔熱紙產品有標章,黏貼位置在車內前擋風玻璃右下角處(副駕駛座側),黏貼數量為1廠牌1型號黏貼1張合格標識,相關規定及合格產品資訊可至監理服務網「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專區查詢。 無論行人或駕駛人,唯有共同遵守交通規則、提高警覺,才能有效降低事故發生,保障每一位用路人的安全。
(交通部與公路局廣告)